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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庆庵记 南宋 · 徐元杰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七五七、《梅野集》卷一○
俞姓本系出周厉王春秋时为郑公族。
庄公六传至文公,娶于苏,生公子俞弥,姓始于此,为河间望。
《史记》有俞跗,汉有俞春,晋有俞纵,唐有俞文俊
后益衍茂,处于杭、歙、严、邺,莫可尽考。
宣义郎、赐绯鱼袋讳某字国卿者,偕弟某事亲以孝,为乡闾所称。
某字通父,以咸淳戊子十一月二十三日卒,葬金吾山下柳屯田故居之侧,筑屋而庵,名曰洪庆,有永平乡田六百束以赡庵守,有周安乡田二百七十秤以奉祭享。
每岁寒食,主祭者率子弟各执事,自始祖而下合祀焉,奉先之孝,于是可观矣。
夫孝也者,君子所以反古复始,不忘其所由生者也。
方前人之生也,凡可以惠其后,无所不用其至,则后人所以祭祀时思者,当何时而可已也。
为士而贫,犹将求仁者之以共其荐,矧家道从容,生理优裕,既无一而非前人辛苦之积,奠丰居而悽怆,食膏腴而烝尝,此庵宇之不可不设,而赡茔田之不可以无纪也。
古者宗庙宫室,所以严宗祀之地,天子、诸侯亲耕以供粢盛,后、夫人蚕缫以供祭服,犹曰身致其诚信而后足以为敬事神明之道,下是则又当若何而用心哉!
夫昭明焄嵩悽怆,所以聚百物之精而为神之著者,皆魂气之无不之者也。
孝子慈孙诚不可以不严其祭,而祭则不可不如其在。
将祭则礼备,既飨则乐成
乐之与哀常相为半,而济济戚戚,庶几其恍惚之与交。
而霜既降,非以谓寒也;
而雨既濡,则犹将见之矣。
吾平居暇日,修身谨行,洋洋乎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。
本之视听言动勿非礼之仁,达之洞洞属属如弗胜、如将失之孝,念之发动不容欺,彻上彻下毋不敬也。
何则?
天地之性人为贵,吾祖考与天地同其体,吾身则祖考之遗体也。
行遗体而不敬,则不能以天地之心为心,其与物相去不远矣。
是故礼莫大于孝,孝莫切于正其家。
《礼》曰:妻者亲之主也,子者亲之后也,身者亲之枝也。
故枝必固、后必善、主必端,三者礼之本也。
吾诚念夫枝必在于固,则方寸造端,所以培植根本、发达英华者,益当为显扬先烈之计;
诚念夫主必在于端,则仪刑有则,所以肃雍闺门、纲维妇道者,益当勉为清洁藻之供;
诚念夫后必在于善,则诗礼传家,所以立大小之教,自洒扫应对而达于参赞化育之妙者,益当衍为继志述事之孝。
夫如是也,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,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
故曰:惟贤者为能尽祭之义,惟贤者之祭必受其福而备百顺之名。
祭有如是,可不敬乎!
一或不敬,其弊将有假春祀之设,聚亲族,絜妻子友朋而为游观之乐,是则习俗之当戒者也,可不敬乎!
俞氏礼义之家,子孙多以文艺名,而字某某者,尤乡曲之俊。
追惟祖烈,克念厥绍,以时祀为莫大之典。
顾焚修有庵,赡茔有田,由来已久,诚不可以无纪也。
余甫到官,贻书至再,命识其事,谊不容辞。
窃谓庵以洪庆名,所以遗子孙蕃衍盛大者在是,而田则散见于永平周安之二乡,又隐然有安平气象。
子孙尚增广之,益追念之,将至于愈久而愈有光,所以明前人之德,又以重其家也。